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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翻译;文化意识
【论文摘要】作为跨文化交际的桥梁,语际间的翻译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一种语言都从文化中获得生命和营养,所以我们不能只注意如何将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而要力求表达两种文化思维方式与表达情感方面的习惯。因此,翻译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转换形式,更是不同文化的移植活动,翻译所涉及的不仅是两种语言,更是两种文化。译者不仅要掌握两种语言,还必须熟悉两种文化,以期作出更好译文.
一、翻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词汇空缺
我们在此所说的空缺是指原词语所载的文化信息在译语中没有其“对等语”。如产生于美国上个世纪60年代的“hippie(或hippy)",由于它是美国文化的赌徒产物,在汉语中也无相对应的词语,曾音译为“希比士”或“希比派”,现被译为“嬉皮士”,此译名虽比前两个译名要好些,但仍无法确切表达“hippie”一词的内涵,且有可能造成误解。虽然他们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满,生活方式与众不同,头蓄披肩长发,身着奇装异服,沉迷于酗酒吸毒,但他们并非是“嬉皮笑脸”的人,其中不少人对社会问题持有严肃的态度。还有些民族文化内涵特别丰富的词语,在翻译中必须详加注释,说明该词的语用意义,才能使译语读者了解原语独特的文化渊源。如:“我属鸡,我从不吃鸡,鸡年是我的本命年。”这句话的翻译应如下:"I wasborn in the Year of the Rooster. I never eatchicken. The Year of the Rooster will bring megood luck or bad luck.”(Chinese people tradi-tionally use 12 animals, representing the 12Earthly Branches, to symbolize the year inwhich a person is born. Spring Festival 1993,for example, is the first day of the Year of theRooster, people born in this year have the roost-er as their life symbol. All other years of therooster, according to an old Chinese saying,be-come either good or bad luck years for them.)西方文化中没有以动物配属人的出生年份的习俗,因此对于上句中出现的“属鸡”和“鸡年”所蕴含的文化内容是很难理解的,译者译出这些词语的指称意义,同时又详加注释,说明其内涵的意义,才能让英美读者比较完整地理解句意。比如”after-life"一词,英汉词典注明“来世”,但汉语的“来世”与英语的“afterlife”有巨大的差异。根据英语词典的释义," afterlife”为“an e.ristence a fterdeath",指的是人死后的灵魂生活。如电影Ghost(《人鬼情未了》)中,女主人与其情人的鬼魂相伴的感人故事。还有英国小说《呼啸山庄》中,男主人希斯克利夫死后其鬼魂与其情人的鬼魂相伴,出没在山谷中。但是在佛教中,不相信“永恒不变的灵魂”,其“来世”指的是人死后重新投胎而得来的“转世之世”,如梁山伯与祝英台死后化为蝴蝶,所“afterlife”译为“后世”或“来生”更好些。在中外文化中,英美人信奉基督教,中国人信奉儒教、道教和佛教。二者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基督教和中国佛教中都有魔鬼,但前者指魔鬼为“撒旦”,而后者则称为“阎王”;虽然也有地狱,但前者有“地狱的最底层”,而后者则有“十八层地狱”一说。
(二)词义冲突
这里的冲突指词语所载的文化信息与译语的对应语所载的文化信息是相互矛盾的,也就是说,词语的表层指称意义相同,但词义深层所承载的文化涵义却不尽相同或者是相反。这类词语虽然不多,但在翻译中却不容忽视,稍有疏忽,便有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的可能。如:""individualism"一词,其汉语对等语是“个人主义”,韦氏第九版《大英词典》中释义为“主张个人人格与经济上的独立,强调个人主动性、行为与兴趣的理论,以及由这种理论知道的实践活动”。在欧洲历史上,个人主义与中世纪的神权中心相对立,它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在美国,个人主义典型形象是殖民初期身扛长枪与斧头,敢于与饥饿、严寒及病痛作斗争的拓荒者(pioneer),这种个人奋斗精神作为整个民族的文化精髓被传承下来。因此,在西方人们重视个性的发展,普遍把个人主义视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积极表现,“个人主义”被视为“拼搏进取”的同义语,明显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汉民族文化中,《现代汉语词典》对个人主义定义为“一切从个人出发,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错误思想。在中国文化的传统观念中,人们崇尚“大公无私”、“克己奉公”、“一心为公”,提倡“毫不为己,专门为人”,处于这样的文化氛围中的“个人主义”具有明显的贬义。
(三)语义联想
借喻寓意,触景生情,这是日常生活和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语言现象。但由于不同的民族文化氛围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同一种景象,不同的民族会有不同的情感反应或不同的予以联想。所以,翻译时应考虑汉英词语感情色彩差异。如:“金鸡鞋油:颜色有黑、棕、白、红、黄、蓝。”其英文译文为:"Golden Rooster Shoe Polish comes inblack, brown, white, red, yellow and blue.”“金”字在汉语中有四种涵义:(1)金属的总称;(2)钱;<3)古代金属制的打击乐器;<4)黄而发亮的色彩。而作为十二生肖之一的“鸡”,在中国人心中可产生不同的联想。"rooster”一词为“雄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雄鸡报晓”的说法。而“cock”一词除了表“公鸡”,也是男性性器官的婉称。”chicken”一词意义模糊,有懦弱、胆怯之意,英语中也有“as timid as chicken”一说,再说,“chick-en”所具备的语用意义与原文不符。在此,译文使用“rooster"一则避免了歧义的产生,二则在感情上也容易为英语读者接受。因此,"goldenrooster"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同时又保留了原文的语用意义和指称意义,体现了原文的信息功能、表情功能和祈使功能,达到了意义相符、功能相似的要求。针对以上的问题,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有不少文化特色浓郁的词语,应该本着一个总的原则:一方面要尽可能传达原语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又要逾越译语文化和译语读者可接受的限度。具体来说,对于有文化特色的词语,可以采用文化意识冲突的转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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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意识冲突的转换方法
(一)移植法
一般来说,带有异域文化特色的表达方式往往都是些形象化语言。英汉之间文化的差异,往往就体现在使用不同的形象,或相同的形象具有不同的联想意义。保留住原文的形象化语言,就等于为中国读者保留下了了解英美语言文化的机会。同时,新鲜形象的不断引人,也有助于提高汉文化对异域文化的解释或消化能力。因此,对于英语中文化内涵丰富的词语,若有可能,应当尽量采取保留形象的译语,使之成为汉语中的“新鲜血液”。如:"In the country of the blind, the one一eyed man is the king.”这句的中文意思近似汉语中的“蜀中无大将,廖化冲先锋”,虽意义上很对应,但这种译法多少还是有点文化失真,因为在西方人写的作品中,硬插进去一个中国的典故,但很难会被英美读者所接受。若把它译成“盲人国里,独眼人称王”就会更形象些,因为这样就能把其文化特色忠实地传译出来。有时,这种移植法也可称为直译法。不过,由于英汉在语音文化上的差异,有时仅仅采取直译法还不能完全达意,而必须进行一定的增补。如:在美国中篇小说《街头女郎玛吉》中,有一句母亲对女儿的话:"All after allher bringing一up all, what I tol her an talkedwid her, she goes tech’d bad, like a duck thewater.”(S Crane:Maggie: A Girl of theStreets)其译文为:“我生她养她,叮泞来嘱咐去,她还是去做那伤风败俗的事,跟鸭子下水一样有瘾头。”在上海译文《英汉大辞典》中,"like a duckto water"是个英语成语,意思是:“像鸭子人水般的;很自然地;轻而易举地”。若采用“坏事一学就会”的译法,意思是能表达出来,但毕竟表达得不够味。一是不符合一个没教养的粗俗人的说话口吻,二是丢掉了“鸭子下水”这个形象的比喻,而上面所引译文在直译成“跟鸭子下水一样”之外,又补上了“有瘾头”三个字,既生动形象,又切合说话人的口吻,起到了形神皆似的效果。
(二)借用法
所谓借用法就是用汉语现成的俗语来传移英语的俗语。此种译法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英语中有不少表达方式在意思和形象上同汉语的表达方式非常相似,或非常相近,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拿来主义”的用法,用这些相似或相近的汉语现成表达方式来传译。例如“Like father, like son(尤其父必有其子)", "Castle in the air(空中楼阁)", "Walls have ears隔墙有耳)", "Habit issecond nature(习惯成自然)”。这些表达方式可谓意同形同,可以完全借用。另外一种便是英语中有许多表达方式虽然在汉语中找不到“形同意同”的对等表达方式,但却可以找到“形异而意同”的表达方式,这时也可以借用这些现成的表达方式来传译。如:1. " have an axe to grind"(别有用心);2."leave no stone unturned"(千方百计、想方设法);3. "Great minds think alike"(英雄所见略同);4. "The spirit is willing, but the flesh isweak(心有余而力不足)”。以上四例中,前两句的形象表达无法移植,第三句若译成“有才智的人想法一致”,就会失去原文的精炼之美,第四句若译成“精神上是愿意的,肉体上是虚伪的”,不仅形式有失精炼,意义也会不明确。
(三)意译法
意译法是指译者在受到译语社会文化差异的局限时,不得不舍弃原文的字面意义,以求译文与原文的内容相符合。例如:“在农村,特别是比较偏僻落后的农村,还残存着少数包办买卖婚姻的陋习。”其译文为:"In China’s more remote andbackward rural areas, corrupt practices exists inthe form of forced marriages.”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其语言带有历史的烙印。过去,儿女的婚姻皆听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这里所说的“包办买卖婚姻”是封建社会的产物,现代西方人不曾经历过,也不太熟悉。若译成"arranged or bought and sold marriages",既冗长又难懂,没有表达出这种婚姻的强迫性,会造成原文信息功能和表情功能的损失,影响文化交流。碰到这种情况,译者可以只传达原文的主要精神,这里,“包办买卖婚姻”被意译成“forced marria-ges","forced"一词道出了这种婚姻的种种无奈和作者对此种作法所持的否定态度,也容易在西方人心中引起共鸣。至于如何包办、如何买卖并不是原文所要突出的主要信息,而且因其是一种已经消亡的社会文化残余,也没必要强调语言的地方色彩,所以,译者通过意译,较好地传达了原文的主要功能—信息功能和表情功能。再如《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权延赤),其译名为__——Man, Not God。毛泽东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为新中国的创立和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曾受到人们神圣般的爱戴和敬仰。该书从生活而不是政治的角度展现了毛泽东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性格和经历。如果将译名直译为Mao Zedong Who Walked Down the Shrin。有以下不妥:<1)从信息功能看,译文未全面忠实地传达原文信息,“走下神坛”只是作者采用的修辞手段来强调这位伟大政治家的另一面—人情味,与一般时期中国人民将毛泽东过于神圣化形成对比。然而直译的译文不存在这个意义,因为西方人并没有将毛泽东当神看待,而且由于宗教信仰不同,中国的神也不是外国的神,因此,直译容易引起误解;(2)从美感功能上看,原文文字简练、生动形象,能产生美感效应,若直译的话,译文会太长,语言也会太平淡,失去了美感功能;现在的译文不仅文字简练,对比强烈,也迎合了西方人注重人性和人情味的心里,起到了功能相似的作用。我们都知道,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是语言的土壤。语言是文化的有机组成的部分,而且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它记录着人类文伟的发展,反映社会文明进步成果,是交流、传播、延续好发展文化的工具;但语言也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总是生产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在语言活动过程中,处处都有文化所谓烙印,时时可见文化的踪迹。当今世界中,正是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信息传播日新月异,人员交流日益频繁,跨文化交际日趋广泛。翻译作为跨文化交际的桥梁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每一种语言都从文化中获得生命和营养,所以我们不能只注意如何将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还必须力求表达两种文化思维方式与表达情感方面的习惯。因此,翻译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转换形式,更是不同文化的移植活动,翻译所涉及不仅是两种语言,更涉及两种文化。
总之,语言是传达文化信息的,因而往往含有本民族的文化信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语言的文化内涵并非总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浓厚淡薄之别。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些言语的“共性”大一些,民族“特性”少一些,有些言语的民族“特性”大一些,“共性”少一些。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把握一些原则,使得译语更加地道、贴切,更易于让读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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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文化意识 翻译 文化差异
论文摘要:本文用述了文化、语言、翻译三者之间的关系,论证了文化翻译的理论基藕。本文认为:翻译者应有文化意识,应对文化以及语言的“表层”与“深层”结构进行研究,探索文化与翻译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
1、引言
文化翻译是指在文化研究的大语境下来考察翻译,即对各民族间的文化以及语言的“表层”与“深层”结构的共性和个性进行研究,探讨文化与翻译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它要求译语要从文化的角度准确地再现原语所要传达的意义、方式及风格,译者不但要有双语能力,而且还有双文化乃至多文化的知识,特别是要对两种语言的民族心理意识、文化形成过程、历史习俗传统、宗教文化以及地域风貌特性等一系列互变因素均有一定的了解。
2、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翻译时必须具备文化意识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和文化是一个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的整体。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早就指出:语言是自我的表达,也是文化的反映。
世界上没有哪一种语言能离开特定的文化,任何语言都充满了人类文化活动的痕迹,不仅体现了本民族的自然环境、历史渊源、风土人情、传统习惯,而且也透视着该民族的宗教信仰、文化心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语言和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理解语言必须了解文化,理解文化又必须了解语言。有时即便对某个成语典故的文化含义有所了解,但是如果在翻译中不能根据语境灵活处理,也有可能达不到“传真”的效果。比如“a dog in the manger"常被直译为“狗占马槽”,但用在下面的两例中似乎就不合适了。
例一:Let me have the skates。You don’ t know how to skate。Don’ t be a dog in the manger。
译文:把冰鞋给我,你不会滑冰,不要狗占马槽。
(此句中Don’ t be a dog in the man-ger‘译成“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为妥。)
例二:There you are the dog in the manger! You won’ t let him discuss your affairs,and you are annoyed when he talks about his own。
译文:你狗占马槽于你不让他谈你的事,可他讲他自己的事你又恼了。
(此句中There you are the dog in the manger译为“你不干还不让别人干!”才达意。)
语言中的文化差异还表现在宗教信仰上。英汉两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同,英美人信奉__,中国人信奉儒教、道教和佛教,这是众所周知的,自然也会体现在语言方面。英语中出现的文化主要是__文化《圣经》在整个西方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与之相应的是在我国影响极为深远的佛教文化。两种文化在思维习惯上、语言表达形式上,词汇意象和含义上,都有着自己的特色,故翻译时特别要引起注意。例如Hawkes把《红楼梦》中的“阿弥陀佛”竟然译成”Godbless my soul0,把上帝拿来代替佛教的无量寿佛,这很可能让西方人以为中国人也信奉上帝。这样的译文大大地削减了中国文化内涵。又如“天诛地灭”这一成语运用“天”、“地”作为最高权力的象征,但它只能适用于深受天道观影响的中国,故不能用反映__信仰的”God”取代。再比如说,__和中国的教虽然都有魔王,但前者的魔王是“撒旦”,后者的魔王则是“阎(罗)王”;虽然都有地狱,但前者有“地狱的最底层”,而后者则有“十八(层)地狱”·一这些都是混淆不得的。然而,在我国的翻译文字中,我们又不时可以见到这种宗教概念“错位”的现象。例如:
The two gigantic Negroes that now laid hold of Tom,with fiendish exultation in their faces,might have formed no unapt personification of powers of darkness。
译文:这时,那两个高大的黑人把汤姆一把抓住,脸上流露出魔鬼般的喜悦神色(那模样活像是阎罗王再世)。
把__的魔鬼撒旦,改换成佛教、也是中国冥界的主管阎罗王,这种“张冠李戴”的结果,势必使不明真相的读者陷人迷误,使明白真相的读者感到困惑。
语言中的文化差异,不仅表现在宗教信仰上,而且渗透在文化的各个领域,包括千差万别的历史背景传统观念、风俗习惯,以及迥异的语言表达方式。以扎克斯的短篇小说《父亲失约》为例。故事中的笠父亲”是个美国人,年轻时去丹麦旅游爱上了一个丹麦姑娘。由于双方的家人坚决反对这起亲事,美国人只得回国筹措资金。资金筹足后,他给情人写了个约会日期:"12/11/1973"。等他1973年12月11日去赴约时,不仅没见到自己的恋人,而且获悉她两周前嫁给了别人。故事中的儿子了这个谜:父亲写的那个日期在美国是“12月11日”,在丹麦等欧洲国家却是"11月12日”!于是,父亲恍然大悟:原来他的情人去赴约了,因为没见到他才决定嫁给别人的!显然,这位父亲当初给情人写日期时,全然没有想到美国和丹麦的日期会有两种写法,也就是说,他是吃了没有文化意识的亏。
这个故事给翻译带来的启示是:译者必须具有文化意识。所谓的文化意识,就是译者要认识到翻译既是跨语言、又是跨文化的信息交流,而文化的差异跟语言的差异一样,可能成为交流的障碍。缺乏文化意识的译者,可能只顾到字面上的转换,而忽视了语言背后的文化问题,一心只想到汉语中寻找“地道”的对应词,终而导致了不应有的误译。
从以上的译例可以看出,译者仅仅具有语言对比意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敏锐的文化对比意识。要做到这一点,译者一方面要熟谙原文语言信息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另一方面又要非常了解本民族的文化,以便能敏锐地体察到两国文化的异同。
3、翻译不仅是语际转换,也是跨文化转换
翻译是文化交流的工具,承担着帮助人类沟通思想情感、传播文化知识、促进社会文明的神圣使命。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翻译不仅是语际转换,更是一种跨文化转换。在某种意义上,语言的转换只是翻译的表层,而文化信息的传递才是翻译的实质。因此,要更深刻、更贴切地传递原文的内在信息,译者必须探明英汉双语的文化特征及其差异,并将双语的文化内涵恰当地“对接”起来,真实地再现原文的面貌。
鲁迅早在1935年就说过:翻译的“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览外国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时,有这等事,和旅行外国,是很相像的:它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这就是说,译者做翻译的首要目的,是尽量真实地向译语读者介绍异域文化、异国情调,让他们如实地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所以,译者应把尽量保存原文的异国情调、进而忠实地传达原文的内容,视为翻译的“首先的目的”。例如:
Like a hair shirt or a bed of nails,the more one hates it,the more virtuous it makes one feel。
译文:就像穿刚毛衬衣、睡钉子床一样,你越是不喜欢,就越觉得自己品行高尚。(注:刚毛衬衣、钉子床,系苦行者或忏悔者用来磨难自己的两种工具。)
译者采取移植手法来传译hair shirt和bed of nails,并在后面加T注释,中国读者读后就会知道,西方人将刚毛衬衣和钉子庆用作磨难自己的工具。无疑,这样的译法会对目的语读者产生“益智”的作用。
翻译作为文化交流的工具,是无法做到“语言传真”的,但却可以要求“文化传真”。“文化传真”可以说是在“更大语境”下做翻译。有时候,一句话,从语言对等的角度考虑,可以得出一个译法,而从文化传真的角度考虑,可能得出另一个译法,而且可能是更高一筹的译法。例如:
Wine was thicker than blood to the Mondavi brothers,who feuded bitterly over control of the family business, Charles Krug Winery.
译文:查尔斯·库勒格酿酒厂使蒙特维兄弟忘了手足情谊,他们为争夺这份家业而结怨成仇。
英语中有一个谚语,叫“血浓于水”(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意思是说“亲人总比外人亲”。显然,上句话中的wine is thicker than blood是对该谚语的模拟变体,意思是说,那兄弟俩把“酒”(酒厂)看得比“血"(手足之情)还重,结果反目成仇。所引译文用一简单的“忘了手足情谊”来传译这一形象语言,读者自然体会不到原文精妙的文化内涵。其实,这句话可以翻译为:对于蒙特维兄弟来说,酒浓于血,他们为了争夺查尔斯·库勒格酿酒厂这份家业,而斗得不可开交。
翻译的任务“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人新的表现法”。翻译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差异,而且要密切注视文化的差异,文化差异处理的好坏,往往是翻译成败的关键。语言可以转换,甚至可以归化,但文化特色却不宜改变,特别不宜归化,一定要尽量真实地传达出来。
例如,神话传说与经典著作的差异。不同民族的神话传说与经典作品中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习语与典故,反映了民族风味、社会世态,使各民族的语言充满了情趣与活力,具有独特的表现力。如英语中:"Think with the wise,but talk with the vulgar."(与智者同思,与俗子同语)出自古希腊格言:"swan song”是根据西方传说swan(天鹅)临死时发出美妙的歌声,用来比喻“诗人、音乐家等的最后的作品”。又如"Sour grapes"(酸葡萄)出自《伊索寓言》,比喻“可要可不及的东西”,汉语中有“万事俱行,只欠东风”、“逼上梁山”、“叶公好龙”等,以上例子说明在民族各自丰富的文化遗产中产生的语词包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意味,构成了各民族语言表达方式的鲜明独特性,是其他语言文化所不能替代的。在翻译过程中应尊重各民族文化词语的特点与个性,保留语言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此外,价值观与审美意识的差异。由于文化的差异导致人们的价值观及审美意识的不同,导致人们对同一事物有着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和看法。在价值观念方面体现在个体与集体的观念不同,个人价值至上是西方文化的特点,英语中有不少表现语词的个人进取、个人力量、个人意志,如:"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有志者,事竞成);"Everyman is the architects of his own fortune."(自己的幸福靠自己);"You have to blow your own horn.(应吹自己的号角)。与西方“海洋民族”相对的中国“农耕民族”崇尚社团价值至上,无我精神。如:“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大公无私”。群体取向使中国人性格内向、含蓄,不愿引人注目,因而产生了“树大招风,人大惹议”、“人怕出名猪怕壮”等。在审美取向方面,中国传统喜庆偏向红色装饰,而西方则多为白色,汉语中的红茶,英译为“black tea"。以上例子表明,英汉文化在价值观和审美观方面的差异影响语词的翻译。
4、结语
总之,英汉民族存在的文化差异决定了语词表达形式及词义的选择,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充分考虑原语词所包含的民族文化与语言个性,充分理解语词所蕴含的独特的文化意味,尽可能结合原文的文化背景,保持原文的语言风格、语言形式及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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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语言习惯的不同,决定了它们所表达的相同事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然而,由于语言之间的相通性、相融性,也决定了不同语言的相同事物之间又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必然的共同性。英、汉姓名的异同就是其差异性与共同性的具体体现之一,而在其中所蕴涵的深远的文化底蕴是值得我们回味与咀嚼的。本文就英汉姓名的文化内涵及其翻译方法进行粗浅探讨。
姓名的翻译要遵循两个原则:“名从主人原则”和“约定俗成原则”。“名从主人原则”是指在翻译姓名时,要以该姓名所在国语言的发音为准,而不管该姓名是直接从原文译出的,还是从其他文字转译的。换言之,就是译哪个国家的姓名就要以哪个国家的音为准。如Skolovski“斯克沃夫斯基”(波兰语发音),而不译作“斯科路夫斯基”(英语发音)。“约定俗成原则”是指有些姓名在长期的翻译实践中,已经有了固定的译法,就应该继续使用下去,即使有的不够妥帖,甚至错了,但因多年来已为人们所公认和熟悉,这样的译名也该继续沿用,无须另定译名。如英国著名作家George Bernard Shaw正确的汉译名应是“乔治·伯纳·萧”,但过去该作家的名字一直被译作“萧伯纳”,变成了一个典型的汉名,我们也只有错误地沿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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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汉、英习语文化信息错译文化信息欠额文化信息超额直译意译
〔论文摘要」汉、英习语语义的不对应性包括汉英习语指称意义以及联想意义的不对应性。这种不对应性导致习语翻译中出现了三种翻译错误类型:文化信息错译、文化信息欠额和文化信息超额。跨越习语翻译障碍的途径主要有:直译,意译,及直译加注。
习语是指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约定俗成的固定短语或短句,它是一种受文化影响而形成的语言形式,经过千锤百炼,言简意赅,意象鲜明生动,充分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特点。
一、汉、英习语语义的不对应性
由于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观念体系差别很大,汉、英习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不同,而读者由于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影响对习语产生的联想意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样就形成了汉、英习语语义上的不对应性或不完全对应性。
1.汉、英习语指称意义的不对应性
中西文化差异可以导致两种不对应或不完全对应的指称意义:译语文化中不存在原语中的指称对象;译语文化中的可比对象与原语中的指称对象有明显的不同。
例如,汉语中的“阿Q精神”和英语中的“Shylock’,分别来自鲁迅的《阿Q正传》及莎士比亚的Merchant of Ven-ice(《威尼斯商人》)。阿Q是“精神胜利法”的典型,受了屈辱,不敢正视,反而自我安慰,说自己是“胜利者”;而“Shy_lock’坝纽是个极度吝音的高利贷者。这两个人物在各自文化中家喻户晓,因此人们赋予了这两个词以指称意义,并在现实生活中加以应用。但是对于其他民族的人们来说,这种指称意义并不存在。
再如,莎士比亚将情人比作夏日:"Shall I compare theeto a summefs day"。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与中国的夏日相连的是酷热和骄阳,怎可以用来与世上最美好的事物相比。实际上,英国的夏日不同于中国的夏日,它是温和、惬意的。这是由于中国大部分地区深处内陆,主要是温带大陆性气候;而英国是四面环海的岛国,主要是温带海洋性气候。这就形成了对夏日的不同理解。
2.汉、英习语联想意义的不对应性
中西文化的差异所导致的汉英习语联想意义的不对应性体现在三方面:具有联想意义的指称对象不为另一文化所熟悉;两文化具有相同的指称意义,但一个有联想意义,一个却没有联想意义;两文化具有相同的指称意义,但联想意义不同。
例如,汉语有体现中国传统思想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多子多福”等习语,这源于中国的宗族观念、家庭观念非常强烈。对于以个人为中心,家庭观念比较淡漠的西方人来说,这是很难理解的。
再如,“这里没有什么油水了”这个习语,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导致中国人好油,中国人烹饪的大部分菜肴中离不开油,因此油就有了“值得一取的东西”的内涵意义。而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人们认为油可以使人发胖,因此他们的饮食以清淡为主。对于他们来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油与“值得一取的东西”联系起来。
在英语中有“as wise as an owl"这一习语,可见猫头鹰在英语民族中是智慧的象征。而在中国文化中,猫头鹰却被认为是不吉利的,认为猫头鹰会带来厄运。这种语义的不对应主要是由于观念体系的差异造成的。
二、习语翻译的错误类型
习语具有强烈的文化特征,是语言的核心与精华。习语翻译实际上是如何在译人语中处理由译出语的习语表现出的各种不同的文化特征的问题。中西文化的差异导致对习语理解上的障碍,以致出现三种翻译错误,产生语义非等值:文化信息错译、文化信息欠额和文化信息超额。
文化信息错译即错误地传达了习语的文化信息,是译文读者对文化内涵习语产生错误的联想意义。例如,有人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译为“Of the thirty - six strate-gies, the best is to quit"。如果了解该习语的历史文化背景,就可以知道这种译文是错误的。“走为上策”是计策的名字,是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说的是处在劣势的时候,“走”是上策,并不是说“走”是三十六计中最好的或最高明的一计。正确的译文应该是"The best thing to do now isto quit",
文化信息欠额是指译文没有揭示出原语符号所提供的文化信息。例如,“布衣蔬菜”在中国标志着生活俭朴。但在英美国家,蔬菜并非穷人专用,而是西方医生给饮食过量的百万富翁开的药方。因此,将其译为“wear cottonclothes and eat vegetable food”不能体现出原文所含的文化信息,容易使译文读者对译文产生错误的联想意义,导致理解上的偏差。因此((汉英辞典》(CED)译为“coarse clothesand simple fare"。
文化信息超额则指译文提供了原文所不具有的文化信息。例如英国翻译家David Hawkes在翻译《红楼梦》中刘姥姥说的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时,将其译为“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尽管译语流畅,符合英语行文习惯,然而超出了原语“成事在天”的“天”一词的文化内涵。刘姥姥是中国人,在Hawkes的笔下却成了__徒,显然与原文不符,应该将“God”换成“Heaven",这样,既符合刘姥姥的身份,英语国家的读者也看得懂。(朱耀先,1997:4)
三、跨越习语翻译障碍的途径
1、直译
直译是指按原来的意义和结构直接把原语的词句转换成译语的词句。(周流溪,1995;632)在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不同译本中.杨宪益及其夫人所译的译文充分体现了中国的文化特质。如“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杨先生将其译为“Truly,`Storms gather without warning in nature. andbad luck befalls men overnight"’,充分保留了源语文化因素,保持了原文想象生动和独特的民族风格。汉语中也不乏外语直接译人的习语,如,"mld way’’(冷战),"Time is money"(时间就是金钱),"a stick and carrot policy"美国的大棒加胡萝卜政策), "All roads lead to Rome"(条条大陆通罗马)。直译可以传播源语文化,并丰富目的语的表达方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直译时不能生搬硬套,应该做到以不引起目的语读者误读误解为前提。
2、意译
意译即着眼于传达原文意义的翻译。(周流溪,1995)劳陇先生认为,翻译就是意译;维奈和达见尔内提倡的“间接翻译”也即意译。如,“走狗,,可译为“an evil follower"。又如,克林顿在访华的演说辞中曾巧妙地引用了中国的成语“实事求是":seeking truth from facts。翻译,无论是汉译外,还是外译汉,需要意译时,我们必须根据源语民族的文化传统、心理积淀来理解、把握,不能按照自己母语的惯性思维进行类推,否则便会造成误解,导致翻译中出现败笔。
3、直译加注
直译加注的方法在论及翻译方法的专著中很少提及,或未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方法列举出来。但是笔者认为,为使文化色彩浓厚的习语由源语进人译人语,并保持音、形、义、美的和谐统一,直译加注的方法不失为一种较佳方法。如,"O heart, lose not thy nature; let nit ever. Thesoul of Nero enter this firm bosom.”(Shakespeare: Ham-let)心啊!不要失去你的天性之情,永远不要让尼禄的灵魂潜人我这坚定的胸怀。(朱生豪译《哈姆莱特》)
“尼禄”是谁?为什么Shakspeare在此用这个词?为了使目的语读者能了解西方的文化,译者在译文中保留了原文的字面意义的同时,用脚注的形式对其加以诊释,即“尼禄,曾谋杀其母”。这一注解诊释了该典故的由来,目的语读者通过此典故的提示,便可以理解Hamlet既恨其母负情负义,却又不愿轼之的矛盾心理。
汉译英的典型例子如:
“难道这也是个痴’(头:又像擎儿来葬花不成?”因又笑道,“若真葬花,可谓‘东施效擎’了……”(《红楼梦》第30回)"Can this be another absurd maid come to bury flowerslike Taiyu?"he wondered in some amusement."If so, shesTung Shih imitating His Shih""…”His Sih was a famousbeauty in the ancient Kingdom of Yueh. Tung Shih was anugly girl who tried to imitate her way, ( A Dream of RedMansions, 1994)(杨宪益译)
四、结束语
傅雷先生在《翻译经验点滴》中说:“译者不深刻理解、体会与感受原作,决不可能叫读者理解、体会与感受—想译一部喜欢的作品要读四遍五遍,才能把情节、故事记得烂熟,分析彻底,人物历历在目,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才能慢慢琢磨出来。”这正是对文化色彩浓厚的习语的翻译的不易与重要性的高度概括。
我们在翻译习语这一独特的语言形式时,要从语义等值这一标准出发,才能把握好文化信息的传递,解决文化差异的问题。译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跨文化敏感性,不但要有双语能力,还要有双文化乃至多文化的知识,从而在双语交际过程中揭示文化信息,尽可能避免对汉英习语的误解或误译,以适应在不同文化环境中进行有效交际的需要,并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播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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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字母词的出现丰富了现代汉语语言词汇系统,便于中西跨文化交际,但另一方面字母词的出现也是语言文化帝国主义在现代汉语中的表现,它破坏了现代汉语文字系统的纯洁性。本文探讨现代汉语字母词现象,并指出现代汉语字母词现象出现的必然性。
在跨文化交际的过渡阶段,跨文化与跨语言交际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为了克服在跨文化交际起步阶段用汉字单纯音译外来语词的缺陷,人们用汉字音意兼译外来语词。如把Beatles译成“披头士”会让人联想起乐手们演奏乐曲时长发飘散的潇洒形象;把coca-cola译成“可口可乐”会让人向往这种饮料的美昧,可口可乐之所以行销中国,其原因也在于此;把TOEFL译成“托福”,把意欲留学美国的中国学子的祈福心态描绘得活灵活现。其它经典的音意兼译佳作还有shampoo(香波),Benz(奔驰),Canon(佳能),talking show(脱口秀),Sumicidin(速灭杀丁),Broadway(百老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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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基本上是一种文化和社会产品,要理解它就应该从文化和社会的角度出发。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给其在语义层面上的转换带来了巨大的障碍,其差异首先表现为价值观念的不同。汉文化是一元文化,强调“社团价值论”;英文化是多元文化,崇尚“个人价值至上论”。除了价值观念差异之外,英汉文化差异还与两个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气候条件和风俗习惯等息息相关。
英汉民族由习俗引起的文化差异在一些与动物有关的词汇短语上体现得非常明显。英国人喜欢马,养马、骑马、赛马成为其风俗,英国文化就属于典型的的“马文化”,所以英语中有关马的说法极其丰富,诸如talk horse(吹牛)、 get on one’s high horse(趾高气扬)、horse and horse(并驾齐驱)等等。然而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世代的牛耕生活使汉语囤积了大量的“牛文化”。牛是“吃苦耐劳,勤奋踏实”的象征,“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体现的这种情结。相反在英语中却用马来代替,汉语中的“老黄牛”翻译成英语也就成了“a willing horse”。
不光如此,英汉语言中的一些表示颜色的词汇也沉淀了不同民情的文化。“红色”在汉语中含有极强的褒义色彩,“大红大紫”显示的是成功和富贵、喜庆和吉祥。与此相反, “red”却常常让西方人想起流血、战争、恐怖、愤怒和危险,含有较强的贬义。
伴随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翻译的科学理论化进程,我国自八十年代后期,翻译研究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与文化等各方面全球化的影响,无论是翻译理论研究还是翻译实践都展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的面貌。
在我国,翻译的对象领域被人为的划分为“非文学”的和“文学”的。“非文学”的主要是指一般的实用性文体,如政治、经济、科技、金融、商贸、旅游、体育等,其中最主要的要数“科技翻译”;“文学翻译”则是与科技翻译并行的翻译的门类和方法论。随之也便产生了“非文学”研究和“文学”研究。“非文学”翻译被认为是一种技术性的活动,在翻译活动中长期处于优势地位,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否认,文学翻译研究在翻译研究这一领域中占了主导地位,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文化研究大潮的影响,翻译的历史文化研究日益受到重视,中西翻译的语言和文化思维的差异表现得极为突出,基于对语境、语气、含蓄等的敏感度及广泛运用各种修辞手法等方面的关注,翻译的文化因素被更多地加以考虑。
语言不仅是人类思想感情表达与交流的工具,而且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文化的载体。语言能真切地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态地域、政治经济、物质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不同的语言决定了不同民族不同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语言表达方式。然而语言的个性与共性是共存和并重的,洪堡特曾经说过:“比较语言研究是对语言差异的准确探索。”可以说,寻找差异的目的是达到统一,其中必须特别关注的,则是语言的音形、词句、文体等形式中所内涵的精神文化实质。
翻译的实质是将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其目的在于把原语的全部信息输入译语,同时取得最大限度的等值效果。英汉两种语言分属于印欧语系和汉藏语系,不同的语系特点,决定了各自的构词法和词义表达差异很大,要想确切地表达原作内容,在翻译过程中就要应用各种技巧。
有时为了使译文更加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和规律,在忠实于原文的前提下,必须选词、增词、省略、把词类适当地加以转换,才能使译文通顺自然。当然翻译并不是纯语言本体的转换,它与社会文化等有着各种关系。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社会文化特色,文化是使人们凝聚为一个共同整体的一系列共享的意义、信仰和价值,有其特定的时空范围,因此,一些话语的正说与反说、句型和习语等在翻译时也要考虑到它们各自的特点。
在中国文化和历史中,有许多辉煌成就令外国学者向往,他们认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多姿多彩,其历史源远流长,因此形成了构思方式和语言组织上的重视意合和悟性,区别于西方思维差异上的重形合和理性。汉语的意合无须借助词汇语法的衔接手段,仅靠词语与句子内涵意义的逻辑关系或借助语境、语义、语用的因素,便能构成连贯的语篇,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古汉语文学作品中;而英语在语言形式上把词语句子结合成语篇整体时则少不了词汇语法的显性衔接。
德国思想领袖哈贝马斯倡导的“交往行动理论”以理解与沟通为现代社会最高目标,认为翻译研究应该成为人类交往实践的一项基本训练,从他人的角度出发,建立起主客体间的有效联系。这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交往甚至是相同背景下的交往都是必要的,这样可以改变现实生活中单向的思维模式,建立一种新的主客体认识模式。
中国人的传统思维讲究天人合一、人法自然、万物皆备于我,所以主体参与意识很强,在语言表达上表现为多以“人”作主语。西方人由于理性的分析而偏重于主客分离和区别,所以有时以“人”这个主体为主语,有时以客体为主语,视情况需要而定,但更多的是抱着客观审视的态度,以事物为主语并进行客观、冷静的剖析和描述,这就导致了英汉语篇主语、主位或是重心上的差异。
从根本上讲,这是中西方各自重综合与重分析思维习惯的表现。中国人喜欢螺旋式的展开方式,先宣称主题之重要,继而进行反复的论述和强调,最后回归到主题;西方人喜欢直线形逻辑思维,就是先表达出中心意思,由此展开,或层层推演或逐项分列,后面的语句由前面的语句自然引出。在一句含有时间、地点、事件的通知性的话语中,中国人的习惯表达是“我们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什么事情”,西方人的表达是“要进行的事件+地点+时间”。
例如,中国人习惯上说:我们明天早上去看姑妈,7∶00在院子门口集合。西方人的表达是:We will meet at the courtyard gate at 7 O’clock tomorrow morning in order to visit our aunt.
翻译是传译两种相异的语言与文字,总需要将译者与被译者两方面的语言文字做一番深刻的研究,看中文与外文究竟有哪些相异之处。这些相异之处有文法上的、修辞上的、习惯上的和表现手法上的。
如:由于英语重句子的建构,英语句型多,尤其长句多,西方人习惯于使用“叠床架屋”式结构的长句子,在进行翻译时,都要关照到。
在某种意义上说,翻译活动中准确和流利的表达就是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逻辑分析和推理,不断冲破原文词义或句法结构的强制范畴,把原文精髓用规范、通顺的译文语言全息再现出来。由于这样的译文不是原文的机械复制品,它往往需要创造性劳动,亦即语言艺术。而表达的艺术主要体现在理解翻译法以及对于原文用词、句法结构、叙述顺序等问题的恰到好处的处理上。由“直译”与“意译”引发出“异化”和“归化”,在翻译实践中都不能不采用。没有哪一种译文是完全异化或完全归化的,在翻译过程中若能使二者相得益彰,那么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西方美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许多优良的学术传统,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它的飞跃发展,对译学影响越来越大。在进行文学翻译时,不能忽略作品的比较美学价值,不拘泥于表层结构和形态,不注重译作语言质量的高下。现代翻译需要我们对译品所蕴含的代表不同文化系统的审美特征,乃至于对不同国家和民族所持有的不同的审美理论和思维方式,做出美学价值上的判断,以探索其审美本质和规律。
比较文学的翻译研究不能局限于某些语言现象的理解与表达,也不参与评论其优劣,而是把翻译文学作品作为既成事实加以接受,不仅要对其进行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还要在此基础上展开对文学交流、影响、接受、传播等问题的考察与分析。
研究文学翻译,研究翻译理论,可以拓展新的角度、新的方法,不再单纯评价译品的优劣高下,而是将各类译品作为审美对象,从美学角度进行鉴赏、品味、对比、分析,使文学作品及其译品所蕴含的美学因素及其价值得到淋漓尽致的揭示,使读者在研读文学翻译作品的同时,充分领略原作与译作的审美价值。
英汉互译实践与技巧翻译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问,需要长期下苦功夫才能真正学到手。译者的翻译能力的形成不能单靠学习理论知识、强化技巧训练,而是需要扎扎实实的双语功底及大量的翻译实践。
无论什么翻译,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交流的目的。在国际文化交流日益繁荣,在中国与国际各领域接轨日益加速的时代,为使翻译学得以更好的发展,在注意到中西语言文化思维差异性的同时,必须打破翻译研究的地域、学科、流派的限制,形成跨学科综合、多元互补的研究格局,在译学领域加强交流,跨越不同的传统与体系,进行中西译论体系间的双向互补、借鉴和相互渗透,以达到中西译学的交融与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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